10月28日,上置集团有限公司(01207.HK)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10月25日,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的函件,当中载述由于本公司未能于2024年10月2日前满足联交所规定的复牌指引并恢复本公司股份买卖,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告显示,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作出上述决定有多方面原因,上置集团股份已自2023年4月3日起暂停买卖,且未能于2024年10月2日前恢复买卖,目前已停牌18个月。同时,上置集团未能于复牌最后限期前及迄今为止达成所有复牌指引,包括:公布所有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订;就担保而言有关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发表意见迄今为止仍未解决。同时,上市委员会忧虑公司是否有足够资产可支持其营运,上置集团未能证明其拥有上市规则第13.24条项下的充足营运及资产。此外,上置集团也未符合其他事项复牌指引。

按照公告,于2024年6月30日,上置集团仅有现金人民币4400万元,并不足够偿还因担保及其他违约借款所产生人民币12亿元的负债。上置集团认为,通过出售事项或其他融资方法解决银团银行贷款后,将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然而,迄今为止,该等计划均未完成,且担保尚未解除。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上置集团有权于该决定发出的7个营业日内(即2024年

11月5日或之前)将该决定转介予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函件指出,除非上置集团提出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申请,否则上置集团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将为2024年11月8日,而上置集团股份的上市地位将自2024年11月11日上午9时起正式取消。

上置集团表示,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拟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交复核上市委员会的该决定。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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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