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亚克力挂件、立牌、票根等(详见标书)。
2.2项目地点:浙江东阳横店。
2.3项目要求:合同期限内价格不变,按实结算,按需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2.4项目期限:合作期限两年,分批送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有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资质的单位。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等均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竞标人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阳横店支行
账号:387071539728
3.4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5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事宜,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6以企业名义参加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张,个人名义参加竞标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00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时间截止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13566924443
招标组织单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15888935654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人:周先生 15888973028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05723232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转自:看横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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