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消息,近日,福建证监局公告称,对滕用雄、滕用庄、滕用伟、滕用严出具警示函,因他们的父亲短线交易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股票。
具体来看,滕用雄、滕用庄、滕用伟、滕用严作为海欣食品持股5%以上股东,他们的父亲滕国铿名下证券账户于2024年9月9日合计买入海欣食品股票20.36万股,于2024年9月13日卖出20.36万股,滕用庄名下证券账户于2024年9月18日至19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420.83万股,
福建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滕用雄、滕用庄、滕用伟、滕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海欣食品是一家具有百年历史传承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一家速冻鱼肉制品行业内首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速冻鱼肉制品和肉制品、速冻米面制品、速冻菜肴制品、常温鱼肉制品和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火锅丸滑类(鱼丸、肉丸、福袋、鱼豆腐等)、速冻米面类(蛋黄烧麦、流沙包等)、速冻菜肴类(鲍鱼、带鱼、鱿鱼串、烤芝士卷等);常温休闲类(蟹柳、鱼豆腐、速食关东煮等)。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发表评论